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王军局长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对运用内控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如何推动内控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发挥内控机制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是当前督审部门应该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批示指出:“内控机制建设是税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一项打基础、建机制、管长远的工程,对于防范税收权力运行风险和廉政风险,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批示深刻揭示了内部控制核心要义,也指明了内控机制建设的大方向。
内控机制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通过建立和实施内控,可以从系统性、全面性的角度对税务系统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弱项、堵漏洞、补短板,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风险。可以通过对岗责流程、风险节点和防控措施等方面的设定,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打造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内控监督体系,从根源上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保障税务干部廉洁用权、履职尽责。
内控机制建设是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内控机制建设管的是业务、防的是风险、促的是廉政,体现的是政治,是治税与带队、勤政与廉政的有机结合点。通过内控机制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可以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工作站位,以政治统帅业务,做到治党、治税、治队相统一,持之以恒、善作善成、强根固本,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税务铁军。
内控机制建设是管好“绝大多数”的有力支撑。大力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岗责体系,明晰工作流程,查找、梳理、评估税收工作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建立可察、可控、可考、可究的完整内控链条,可以最大限度地管好税务系统的“神经末梢”。
内控机制建设是坚持“严管善待”带好队伍的重要保障。通过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可以全面排查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促进税务干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可以前移监督关口,加强风险识别,强化问题整改,避免“小风险”演变成“大问题”,最大限度保护税务干部;可以探索打通与绩效管理的联系,引导干部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管理,防控风险,激发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全面把握,明确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目标
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王军局长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高度,反复强调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明确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和目标,那就是全系统内控工作在2018年上半年要取得明显成效。王军局长这一工作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六层核心要义。
领导要抓起来。领导重视是各级税务机关顺利开展内控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重视起来,真正抓起来、干起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保障内控工作有领导、有规划、有落实、有成效。
制度要落下去。制度是实施管理的必要前提和基础。2018年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年”,要想方设法地让内控制度体系在全系统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落地生根,努力实现税务风险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平台要转起来。今年4月,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已在全国全面推广到位。各级税务机关要在“见效”两字上下功夫,熟练使用平台,真正让平台转起来、指标用起来、数据分析出来。
推动内控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重要作用
风险要防得住。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先行的原则,着力防范重要领域、重点事项和关键节点具有代表性、高发易发的风险点,着力解决总局党组和税务干部最关心、最顾虑的事情。
责任要问得严。内控不是为控而控,而是要切实促进税收工作质效的提升。要加强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平台进行推送,并指导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相应的责任追究程序,对组织实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
意识要再强化。内部控制要真正落地生效,离不开税务干部的理解接受和价值认同。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引导,使防控风险成为每一位税务干部的行为习惯,让风险意识和内控理念进一步入脑入心,成为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强力推进,落实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措施
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涉及面广,统筹难度大,专业性强,人员保障力量不足,也缺乏可资借鉴的有效经验。面对这些困难,一方面,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期望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另一方面,要坚定信心、认准目标、攻坚克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按照王军局长要求,努力把难事办成实事,把实事办成好事。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站位,将内控机制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搭建起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运转顺畅的组织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内控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全力推进平台运转。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平台应用,主责部门要充分应用平台的指标管理和风险防控功能,对无法通过内控内生化防控的风险进行补充防控;管理部门要应用平台的管理和展示功能,对本业务领域的内控工作进行管理;监督部门要应用平台开展内控监督、督察审计、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充分发挥平台功效。
努力完善制度体系。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要以总局和省局为主体。总局要继续做好发票管理风险防控、“二手房”交易风险防控等方面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和完善。省局要抓好上下结合式的“穿针引线”,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操作办法,形成“清单式”“手册式”或“嵌入式”的操作指引。省以下税务部门主要抓好执行和落实。
充分运用内控成果。对通过内控发现的漏洞和问题,要加强风险提示,促进多发性、规律性、普遍性问题的有效控制和解决。要总结经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措施。要建立内部控制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各地风险防控情况,促进内部控制要求有效落实。要把内控成果纳入绩效管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不断加强内控宣传引导。按照王军局长“讲好内控故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内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和总结各地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成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帮的工作氛围。要针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内控成效与监督成效、内控管理与内控监督、信息系统内控内生化现状与改进建议等方面内容,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升内控机制建设的理论研究水平。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 刘丽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