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郑红生 舒华新)近日,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政府下发了《英山县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全县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作出具体安排。
《方案》要求,凡具有该县户籍,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系在册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凡具有该县户籍,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系在册精准扶贫对象的老年人,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评估能力等级为“失能”的,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服务补贴。
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需个人提出申请,经过统一的调查核实、审核上报、复核审批等程序,经审批合格,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计发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