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示:
警惕各种新型电信诈骗
本报记者 姜天骄
近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破获一宗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公司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实施网络电信诈骗,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462人,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近年来,公安部牵头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3个成员单位,坚持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治理三管齐下,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统计数字显示,2017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1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3万名,同比分别上升57.8%、53.09%,收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3.6亿元,为群众紧急止付挽损103.8亿元,阻截、清理涉案银行账户28.5万个,关停涉案电话号码37.1万个;共立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9.6万起、同比下降5.2%,造成经济损失131.5亿元、同比下降33.5%。
然而,在严打高压态势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仍然高发多发,且随着打击力度加大,作案手法和形式也在不断更新变化,形势依然严峻。其中,较为突出的有3种类型:代办信用卡和贷款诈骗、互联网刷单类诈骗、通过互联网实施购物退款诈骗。同时,冒充公检法诈骗类以及重金求子类、冒充黑社会敲诈勒索类、机票改签诈骗类、短信诈骗类等传统电信诈骗案件在大幅下降。
以代办信用卡、贷款为名实施诈骗案件为例,此类案件惯用手法,一是在互联网上注册无抵押贷款网站。当受害人急需用钱、上网搜索无抵押贷款信息时,诈骗分子自称可以提供无担保贷款,但以需先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前支付一定期间的利息才能办理贷款为由,骗取受害人钱款。二是诈骗分子以“可办理信用卡、提高信用额度”等为诱饵,以“验证个人信誉需要收取保证金”等名义,得到受害人信任后,骗受害人按照其“提示”将钱转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再转走取现。三是利用短信平台或“车载伪基站”,发送冒充银行信用卡额度提升或补录实名信息的手机短信,当受害人点击所收到手机短信中虚假链接(钓鱼网站)并填入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后,不法分子则利用事先在互联网上搭建好的“钓鱼网站”获得受害人银行卡号、登录密码等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在互联网购卡平台上购买游戏点卡和手机话费充值卡,并通过互联网销卡平台卖出,非法获利。
随着网购的普及,当前互联网刷单类诈骗也呈现高发态势。诈骗分子通过社交工具,在互联网上大量推送刷单广告,并利用黑客技术获取或者从网上购买网购人员信息,向网购人员定向推送刷单广告。内容一般为“在家兼职、动动手指、协助网店商家开展虚假交易提高信誉度,轻松赚钱”。最初,受害人点击进入网页后,可从每笔小额刷单交易中获5元左右佣金,以此引诱受害人参与大额虚假交易后,诈骗分子再以系统故障等理由,拒绝归还本金、佣金,并要求继续交易才能归还,一步步不断诈骗受害人钱财。
据警方介绍,还有一种通过互联网实施购物退款形式的诈骗。此类犯罪手法一般是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网购买家信息后,再以打电话方式冒充购物平台、快递公司客服或卖家,以快递丢失、错误提升客户等级或退货为名,套取被害人付款转账验证码或让被害人扫描二维码来诈骗钱财。在此类诈骗中,有专业团队给诈骗分子提供假的购物网站和退款流程网页及链接。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但电信网络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和形式不断更新变化。当前,随着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快捷支付等各种新技术不断涌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不断利用新技术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实施作案。例如,银行资金流转环节存在一些漏洞被诈骗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被诈骗分子购买、使用,电信行业仍存在管理漏洞,互联网上活跃着的巨大灰色产业群为诈骗分子提供支持,形成了一系列相对独立、互不相识、时分时合的职业团伙。公安机关将坚持重点类案集中攻坚,持续推动重点地区打击整治,联动相关部门提高打击治理工作水平,坚决维护公民信息和财产安全。(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