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个多月的不懈努力,8月15日,由新疆渔业船舶检验局组织、博湖县博斯腾湖管理局下属的新疆渔业船舶检验局博湖检验站(以下简称博湖检验站)具体实施的东疆、南疆四地市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圆满完成。
国家对渔船安全采取了事前监管的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法律规定,实施强制检验制度。鉴于东、南疆地区自然条件较差、船舶检验人员缺乏,由博湖检验站承担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和田地区的9个县市的渔船检验任务。今年,博湖检验站派出2名验船师,远赴上述地区,克服了路途遥远、气候环境恶劣、洪涝灾害频发等不利因素,联合各地水利渔政部门对103艘渔业船舶进行了全面的检验,整改了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确保每艘渔船都能做到人船对应、船证一致、技术条件安全可靠,同时对当地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达到了预期工作效果。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水体污染、促进各地渔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杨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