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资本研究院 李维 北京报道
1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了酝酿已久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及指标定义(下称信用报告体系),拟对会员私募机构形成信用报告;当晚,另有部分私募机构收到来自中基协的产品备案须知,明确从事借贷类活动的私募基金备案将不再被受理。
1月16日晚,部分私募机构再度收到协会系统补充意见称,暂不办理“其他类”私募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近期有关私募机构的新政策的密集出炉,将进一步对私募机构乃至整个私募行业带来影响;同时,私募机构在2018年有望呈现出更加主动化、信用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限借贷、增投资
从私募基金备案的新政策来看,证监会、中基协反复强调私募行业须“回归本源”的趋势始终未变。
21世纪资本研究院从多家私募机构确认,中基协1月12日向私募机构发放的一份产品备案须知强调,对于从事借贷活动等部分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的情形,将于2月12日起不再办理备案申请。
在上述须知中,中基协明确3种私募基金具有借贷活动嫌疑,且不符合投资本质。
其中包括:一是底层标的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从属借贷关系的资产或收(受)益权;二是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从事借贷活动的;三是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投资类企业等方式变相从事上述活动。
事实上,有关叫停私募基金从事类借贷的“非标业务”信息早已有之,(详见2016年11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APP《监管层考虑叫停私募基金投资非标》)但其最终落地却经历了一番周折。
和融资类、通道型资管产品相似,自2014年登记备案制确立以来,私募基金不乏成为了一些融资类项目需求的产品外衣――不少民间私募机构发行契约形基金,并以预期收益率等方式向投资者暗示确定性的收益保证,并在资产端为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项目提供融资。
显然,该类业务显然有违监管层有关私募基金“回归本源”的主张,甚至部分融资类私募产品依托第三方进行推介销售,期间不乏出现不规范操作,积聚行业风险,有损行业信誉。
但自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去年成立以来,一行三会针对资管产品融资类业务便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先是银行不得接受资管产品作为委托贷款委托人,而后集合资管、银行理财投资的定向资管也不得以贷款方式输血企业融资。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中基协对借贷类私募基金备案的叫停,是多监管部门治理影子银行生态系列动作的延续;上述须知落地后,伴随着借贷类产品的存量代谢与增量限制,将给真正的投资类私募基金的发展创造较好的发展空间。
但我们同样认为,考虑到部分借贷类私募基金产品结构安排复杂,在认定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困难,因此上述须知也难以在短期内将私募基金行业中的借贷业务“彻底根除”,但仍然可以预计该类业务规模增长将受到明显限制,同样会有更多主动投资型的私募产品出现。
信用化发展提速
当不再依赖于产品形式吸引业务增加规模,并进一步回归主动投资时,私募行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其如何与以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为代表的持牌机构在市场中平等竞争?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中基协1月12日宣布推出针对证券类私募机构的信用报告体系,将成为促使私募行业收获更大程度上的市场信任基础,该信用报告将依据登记备案数据,从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四大维度及15项更加具体的子指标,针对中基协会员证券私募机构生成信用报告,同时针对股权、创投类型的信用报告体系也处于筹备状态。
这一报告系统的上线,将加强私募机构在大金融市场中的透明程度,减少行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私募机构同其他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过去,私募机构同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合作难度是较高的。一方面私募机构大多不属于国资企业,且私募管理人也不属于金融牌照;另一方面,由于私募市场过去的鱼龙混杂,一些市场人士也习惯将不规范、违规募资等不光彩词语同私募机构无意识的相关联。
但在信用报告体系上线后,大型机构可以据其更清晰、真实的了解私募机构的“体检情况”,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作方。
我们认为,私募业信用报告体系及行业信用化的发展将带来三重结果。
一是私募机构在财富管理市场中的“信用价值”能被更好体现,私募机构也将更加重视自身信用积累;这一趋势显然也将引导私募机构提高合规自觉性,有利于自律监管的实施。
二是伴随行业信用不断积累,一些优秀的私募机构有望脱颖而出,甚至未来也会出现私募领域的“百年老店”。
三是以往对私募领域抱有警惕、观望态度的大型金融机构有机会通过信用报告消除偏见,进而促使更多资金流入私募基金行业,壮大行业发展。
多样化需求升温
过去一年是私募机构分类专营监管的元年,中基协通过新登记系统明确证券、股权两类私募机构不得交叉发行产品,在部分私募机构内控机制、防火墙制度存在缺失的背景下,专营监管对行业规范度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在私募行业日趋回归投资主业,不断增强信用积累下,私募机构的多样化发展需求正在不断提高。
我们认为,市场中的确存在与现阶段不同市场需求的私募产品,例如资产配置母基金、房地产私募基金、流动性基金等;另一方面,现有结构相对简单的证券、股权的二元分类已日渐不能满足私募机构多样化的发展需求。
以资产配置母基金为例,目前市场中已经逐渐出现了一系列由第三方财富销售公司演变而来,并在母基金领域有一定业务积累的市场化私募机构;一些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募集社会资本开展的投资运作时,其行为也是在从事母基金业务;在VC等高风险早期投资领域,母基金更是能够起到平滑收益曲线的作用,因此也被市场所需要。
流通性基金亦是如此,在北美、香港等市场,为强化私募基金份额的流动性,便于投资人退出,同时差异化的风险偏好,流动性基金对一些暂无法退出的股权投资项目起到“接盘”和价值发现的作用。
因此我们认为,在私募机构规范性成就达成度日益提高下,行业的发展必然离不开私募行业的多样化的成长,相信未来市场既能够看到大而全的私募机构的风采,同样也有小而美的私募机构的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