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下发了2018年第1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对近期因基金热销出现的“追热点”、“捧明星”、“过度营销”等非理性现象问题进行了指导。
记者从这份机构监管通报发现,监管层对基金公司销售提出三大要求。
一是遵循长期稳健经营理念,管理资产规模应与自身的投研能力、人员储备、系统运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等各方面能力相匹配,切忌脱离自身管理能力盲目扩张规模,切实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
二是紧紧围绕更好服务国家实体经济、服务大众财富管理、服务养老金保值增值,科学设计基金产品,切实提高基金产品供给质量。尊崇契约精神,基金合同应清晰界定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投资风格保持基本稳定。积极践行专业机构投资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社会责任投资理念。审慎对待短期资金,减少低端产品供给。综合市场调研和投资管理能力等因素,审慎设定募集期产品目标规模。
三是合规稳健开展基金销售,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充分了解客户,清晰揭示投资风险,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不得诱导投资者进行频繁的申购赎回,不得人为制造紧俏氛围,不得片面宣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经理的历史业绩与投资能力,严禁误导投资者。
有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之所以进行通报指导,起因还是1月16日兴全合宜基金募资规模达到326.9959亿元。而且行业内出现了多只基金募集规模超预期的现象,比如,两只同类权益基金华夏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和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基金也出现被抢购一空和超规模的局面。
其实,在本次监管通报意见出台之前,已经有基金公司对投资者认购采取了限制措施。比如,在本周发行的产品中,1月23日发行某只基金对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在1万元,且募集时间仅为1天。同一天开售的富国成长优选三年定开,虽然没有采取限购措施,也将募集时间定为1天。
除了对基金认购中存在的“马太效应”进行提示外,监管也对超大型基金未来管理和业绩成长很关切,呼吁基金管理人主动理性对待募资热潮。有基金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监管其实更希望基金管理者能够从自身实际管理能力出发来控制募资规模。比如,某券商资管子公司此前就根据基金经理既往管理经验,主动将旗下相关产品首募规模控制在20亿元,对单户限购5万元,发行当日即结束募集并启动比例确认,最终确认比例约11.22%,主动放弃近160亿元申购规模,为后续持续稳健运作创造条件。而这种通过募集比例主动降低认购规模的做法被视为是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可行之举。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夏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