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昨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同步发布了《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明确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特别规定》和《实施细则》均于6月2日起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此项政策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创业投资基金进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便利投资退出和形成再投资良性循环,有利于更好促进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本形成。
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机制是在保持现行持股锁定期、减持比例等制度规则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实际,对真正进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给予的差异化政策支持,旨在既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业创新,又维护市场整体公平,坚持适度优惠。
高莉介绍,反向挂钩政策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为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精准支持创业创新,仅当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早期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后,创业投资基金方可享受反向挂钩政策。二是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更多支持创业创新,仅当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金额占比达50%以上方可享受反向挂钩政策。同时,根据现实情况,针对政策发布前后的创业投资基金采取不同认定条件。三是为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将投资满36个月作为分界线,真正体现解禁期与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机制。四是为既便利创业投资基金退出,又避免对市场造成影响,一方面通过调整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环节的减持节奏实施反向挂钩政策,另一方面减持比例、大宗交易受让方持股期限要求不变,谨防大比例“集中减持”和“过桥减持”。
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细则》中,详细区分创投基金的投资期限:对于在公司IPO前投资期限不足36个月的,按照现行减持规则执行;投资期限满36个月但不足48月的,现行规定中减持比例,也即集中竞价交易1%、大宗交易2%的减持时间区间由任意连续90日缩短至60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的,则由任意连续90日缩短至30日。
沪深交易所表示,近期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特别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对创投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在当日的发布会问答环节,高莉透露,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统筹系统执法力量,会同当地派出机构对相关违法线索已展开全面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进展将及时向市场披露。
高莉强调,上市公司合法经营、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是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违规披露等违法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背离市场诚信、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欺诈行为。证监会监管执法始终坚持对各种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各类违法主体执法全覆盖。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