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还能减轻国家设立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负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拉动内需和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
就养老保障制度来说,属于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建立于2004年,机关事业单位的第二层次职业年金建立于2015年。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简称“59号文”),标志着期盼10年之久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诞生。
根据59号文的规定,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将开展试点。比照几年前实施的个人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情况,这里对展开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应采取税前工资“比例扣除制”,不宜采取税前工资“限额扣除制”。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的税优政策采取的是税前工资“限额扣除制”,规定每年按2400元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但由于“限额扣除制”并非每年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予以动态指数化调整,所以,在当前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幅约10%的情况下,税优力度实际上呈逐年衰减趋势,显然不利于大力发展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建议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每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采取“比例扣除制”,以保持税优激励性不受工资增长的负面影响,避免出现税优力度衰减的情况发生。
第二,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工资扣除比例应高一些,应以每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设定比例不低于10%。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扣除限额是每年2400元,每月仅为200元,相当于制度建立之初的2016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这样的税优力度十分有限,难以调动个人购买健康保险产品的积极性,尤其对中高收入家庭来讲,吸引力不大,这是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目前存在的又一个问题。建议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工资扣除比例以每年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设定为不低于10%,旨在为不同收入水平的群体提供更多的选择范围,既考虑到低收入群体,也照顾到高收入群体,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多样性需求。
第三,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范围不应小于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的试点范围。当年启动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的范围为每个省(自治区)选择1个城市,一起步全国试点范围就是31个城市(含4个直辖市),效果很好,这31个城市立即成为拉动31个省(自治区)的动力源(600405,股吧),这个新生事物的社会认知度很快得以提高。建议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范围也应在每省选择一个城市,让试点城市以点带面,迅速带动全省,最大限度地缩短全社会对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期。
第四,从试点到推向全国的过渡期应设定为一年半。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于2016年1月正式启动,2017年7月就推广到全国范围,其试点过渡期仅为一年半。实践证明,一年半的试点过渡期是符合实际的,取得的效果较为理想。重要的是,早在2007年有关部门、相关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就开始倡导和推动出台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其产品设计和后台支持已有10年的积累。
养老金入市利好资本市场发展
中国证券报: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将会给资本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郑秉文:我们的制度目标就是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光依靠国家举办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应该发展企业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同时大力发展个人和家庭为单位购买和投资的第三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客观上来说,第三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对繁荣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是有好处的。作为国家税优支持的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如果要提取的话,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必须要达到60岁。所以,建立这个制度,让个人和家庭缴费,一直到60岁提取变成养老金,中间有几十年时间,逐渐就会沉淀成一笔长线的投资基金,这类资金在发达国家规模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美国。
美国资本市场的大型机构投资者主要由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组成,三路资金形成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器”,让资本市场的波动性减少到最低程度。所以,客观上讲,大力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对发展繁荣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好处。
中国证券报:近日,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它会带来哪些影响?
郑秉文:证监会发布的养老目标基金政策,目的是促进基金业在养老产品方面提供产品支持。这个做法有利于基金业发展,进而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同时拓展了普通投资者的投资范围。
遗憾的是,由于没有税收优惠支持,这类产品很难锁定时间。比如,在美国类似的目标日期基金叫TDF,也就是说日期是锁定的。每个人都是锁定的,锁定到你法定退休时才能领取,这样该笔资金变成长期资金。可是证监会发的文件只是养老目标基金,没有日期锁定,主要原因是没有税收优惠支持。因此,建议考虑资本市场的实际需要和老百姓(603883,股吧)的投资需要,下一步应考虑基金业产品设计,让中国真正拥有类似美国TDF目标日期基金之类的产品,让养老金作为长线资金投入,这对稳定资本市场的作用非常大。
中国证券报:对于资本市场深化制度改革,吸引长线资金入市有何建议?
郑秉文:中国资本市场出现的一些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长线资金进入。由于没有长线资金,所以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截然不同。解决的办法,一是引入保险资金,二是引入养老基金的投资,不可偏废。因此,在中国,所谓第三支柱养老金是一个大概念。具体来讲,首先要设立一个具有唯一性的个人账户,该账户是享受税优政策的唯一载体。在这个账户里,持有人既可购买保险产品(包括延税型商业养老保险),也可投资基金产品(指目标日期基金),我们不应将他们割裂开来,不应该有部门偏见,老百姓既需要保险型产品,也需要投资型产品;既包括契约型产品,也包括信托型产品,最终决定他们命运的,应该是“市场”。这个“市场”就是老百姓,就是账户持有人,他们用脚投票,优胜劣汰,他们“拼”的应该是产品设计如何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投资)群体,不应该“拼”政策。政策应该是公平的,基金业和保险业都应享有相应的税收递延政策,从而建立一个竞争性市场,基金业和保险业应有平等的竞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