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同步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投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3月23日起新增中投证券为本公司下述基金的代销机构。
自2018年3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投证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和转换业务并享受相应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列表
二、相关业务安排
1、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和转换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3、通过中投证券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4、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申购费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享有前述折扣前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各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如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其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客服热线:95532、400-600-8008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o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新趋势(166001,基金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代码:005787),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A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保持不变。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二、 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注: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三、 相关业务安排
1、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新增C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C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场外申赎。
四、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实施。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五、 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