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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基金"虚惊一场"!监管人士:资管新规不涉及货基规则调整,仍按现行规则

时间:2018-04-29 15:33:47

昨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其中,业界集中关注该资管新规是否涉及对货币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

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指出,现有法律法规已对货币基金的投资运作、估值及份额净值计价等做出系统性规定,资管新规不涉及对货币基金现行规则的调整。

货币基金继续遵从现行规则运作

在昨日发布的资管新规中提到,“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由此引发部分机构讨论,货币基金现有做法是否符合公允价值计量原则。

对此,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明确指出,现有法律法规已对货币基金投资限制、估值与份额净值计价、申购赎回、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比较全面、严格、专门的规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系列规则。其中,货币市场基金与普通公募基金一样,已遵循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因此,货币基金应继续遵从现有规则进行相关投资运作及份额净值计价,本次资管新规不涉及对货币基金现有规则的调整。

货币基金"虚惊一场"!监管人士:资管新规不涉及货基规则调整,仍按现行规则货币基金已经构建全面严格的制度规范

事实上,包括货币基金在内的公募基金一直以来都是公允价值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基金行业已逐步建立并形成一套完整、公允的估值标准体系。公募基金自发展之初,即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证券投资基金法》框架下构建了一套严格的制度规范,严守组合投资、独立托管、强制披露、公允估值等基本原则。

2004年以来,证监会和央行先后两次发布货币基金的专门监管规则,建立了全面严格的规范体系。

2017年8月,为提升公募基金抗风险能力,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开募集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同时专章对货币基金进行规制,从控制规模无序增长、实施产品分类监管、更为严格的流动性指标限制等三个维度,严格管控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

其中,借鉴成熟市场有益经验,针对不同类别货币基金,在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基础上,实施差异化的核算计量方式。

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货币基金现有规则已涵盖其投资运作、风险控制及核算估值、份额净值计价等各环节,构成有机统一的监管制度体系。未来,该制度体系将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不断优化,以更好保护投资者、实现风险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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