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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迭代下的基金20年:制度成就公募

时间:2018-05-10 15:29:01

政策迭代下的基金20年: 制度成就公募

郭璐庆

[基金管理人的业务模式由初期的封闭式基金管理发展为全面的综合性的资产管理,除公募基金外,还管理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公募基金业在大资管行业中逐步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中流砥柱]

“如果问基金业发展20年最大的成就是什么,制度建设应该是其中之一。”有接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人士向第一财经表示。

“1998年搞证券投资基金的初衷,是发展机构投资者稳定市场,为老百姓(603883,股吧)投资证券市场提供合适的投资工具。”北京某公募基金老总也向记者如是说。

公募基金成长的20年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设立、完善,为行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对基金运作的基本法律关系、基本运作方式、当事人权利义务、监管制度安排等做了明确规定。与《基金法》相配套,公募基金的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有210多项,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令公募基金成为信托关系落实最为充分、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有效的行业。可以说,在整个大资管领域,证券投资基金率先建立起了先进、完善的制度体系。

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与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标志着资管新规正式落地。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本身已经相对透明与规范,在资管新规实施前后需要转变的地方不多。只不过,由于监管套利空间不复存在,证券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基本终结,其业务转型势在必行。

制度的成功

证券投资基金早期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建设的推进。1997年11月14日,是中国基金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这一天,《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基金创设工作就此开始。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申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基金契约、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管理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制定了严格的规范。

历史的车轮走进新世纪(002280,股吧)后,2003年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又是值得铭记的一年。当年10月,《基金法》公布,并于2004年6月1日实施。业内人士指出,《基金法》确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业独立专属的法律定位,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在整个大资管行业中,基金业建立了先进、完善的制度体系。《基金法》历经2003年10月首次发布及2013年6月修订实施,对基金运作的基本法律关系、基本运作方式、当事人权利义务、监管制度安排等做了明确规定。

华夏基金前总经理范勇宏曾在《基金长青》中如是写道:20世纪20年代,基金在美国快速发展,然而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至1936年基金数量锐减,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美国证监会对此深入调查后得出结论:缺乏规范的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带给投资者悲惨的结果……发起人、经理人以及内部人士完全忽略了他们对投资者基本的忠实义务。美国国会于1940年通过了《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对基金公司和个人在履行受托业务中的行为准确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基金行业重新快速健康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法完善了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了基金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强化了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进一步规范了基金运作,健全了运行机制,维护了市场秩序,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增强基金投资者的信心。

与此同时,2003年也是投资理念的分水岭,《基金法》诞生后,基金投资有法可依。与庄家的没落形成鲜明对比,基金也在“五朵金花”的价值股行情中大放异彩。

“基金是以信托关系为基础的理财产品,秉持信托精神,保障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是20年前成立之初确立的行业根基。”在日前于上海举办的一个公开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指出,当前基金业的发展成就,得益于20年的坚守,得益于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构筑的一整套制度。

“例如,独立第三方托管制度的有效实施,消除了投资者对基金资产安全的担心;托管人对管理人投资行为的监督,确保合同对投资者承诺的遵循;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了投资者对基金资产运作的知情权;基金持有人大会制度,保障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运作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外部审计师和托管人对基金净值的审计与复核,确保基金财产估值的公允;基金销售中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确保合适的基金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严格的流动性风险管控制度,持续优化组合管理与投资者结构,最大程度保护长期投资者合法权益。实践表明,秉承信托精神、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行业最高原则,是基金行业长远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李超表示。

有更大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与《基金法》相配套,公募基金的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有210多项,对销售管理、投资运作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风险自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规范、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管执法,令公募基金成为信托关系落实最为充分、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有效的行业。

截至2018年2月底,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下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为55.34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12.64万亿元、持牌机构私募资管规模30.69万亿元、私募基金规模12.01万亿元。

公募基金规模实现了从1998年初期的40亿元到目前的12.64万亿元的大跨越;基金管理人的业务模式由初期的封闭式基金管理发展为全面的综合性的资产管理,除公募基金外,还管理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公募基金业在大资管行业中逐步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中流砥柱。

“公募基金已然成为老百姓最重要的投资证券市场的工具,也成为社保等养老机构最重要的投资管理人。在引导投资理念、发展稳定中国资本市场方面,应该说公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基本上树立了公募基金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上述公募基金老总进一步表示。

尽管公募基金的法律法规已经趋于完备,但是监管并未停止完善法律法规的步伐。特别是2015年的股市异常波动后,监管层对公募基金的监管进一步加强。

证监会于2016年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协会也于2017年配套发布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监管部门对部分公募基金产品进行了调整规范,并推动了FOF、养老产品等创新。基金管理公司应在推出新产品前真正做到有效的评估和论证,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考虑产品推出后的影响。

2017年9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规定》(下称《规定》)。这在业内看来,基金行业过去依赖的委外、货币基金两大规模利器,将受到严规限制,告别高速扩张时代。而在资管新规实施后,要求继续清理分级基金与嵌套产品,特别是分级产品与定制公募到期之后的退出将会上演。

另外,随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的下发,标志着酝酿多年的个人养老第三支柱正式启动,这是我国个人养老体系的一个重大进展。此前基金业协会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通知》意味着一年试点结束之后,公募基金也可以作为一个市场主体来参与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随着《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出台,业内人士对公募基金在养老金业务上的开展有更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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