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构建“基础资产-投资工具-大类资产配置”三层有机架构。目前,我国资产管理业缺少从大类资产配置到专业投资工具到基础资产多层次有机体系,无法匹配养老金、理财资金、保险资金的跨期资产配置需求,无法满足实体经济不断增长产生的持续融资需求。应当在《基金法》框架下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构建资产管理业三层架构,形成主业清晰、专业规范、优势互补的制度设计。一是将基础资产的创设交给资本市场的卖方――投资银行;二是从基础资产到组合投资交给提供专业化投资工具的资本市场买方――基金管理人;三是对组合投资工具的选择交给养老金、理财资金和保险资金(FOF)管理人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通过目标日期基金和目标风险基金等配置型工具,专注于长周期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在这个有机生态中,通过投资工具的分散投资可以化解非系统风险,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可以化解系统性风险。因此,建议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的监管经验,积极回应现实诉求,细化《基金法》管理人、托管人职责,区分承担募集职责的管理人和承担投资管理功能的管理人,允许其各自独立存在并进行市场化分工合作,将各类主体的活动置于清晰的规则之下,消除监管套利机会。通过制定大类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允许机构投资者申请大类资产配置牌照并核准其发行相关产品,为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提供规范的资产管理与资金运用渠道,推动银行理财、养老金、保险资金、公私募基金等各类资金有序参与、专业分工,共建资本市场良性生态。
银行和 证券公司 不应拒绝代销或发行私募 基金产品 发展现代金融体系和统一大资管的时代已经来临。私募基金行业必须正本清源、恪守本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好信托义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价值,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一是要建立投资哲学和信仰,秉承专业化管理原则。在资产管理混业竞争和资本市场日趋成熟的发展格局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一定要以正确的投资价值观为支撑,首先要说服自己,才能说服投资者。应尊重资本市场规律,建立明确的投资哲学和坚定的投资信仰,不断丰富和优化投资策略,满足于赚“快钱”是注定没有出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坚守自身定位和发展战略,落实专业化经营原则,对一级、二级市场投资及大类资产配置等业务不能进行“既要、又要、全都要”的多类兼营。要不断提升投资能力的专业性,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珍惜自身信用,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二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丰富的投资工具。专业、尽责地响应投资者诉求是基金行业生存发展的根基,随着居民财富增长和大类资产配置需求不断提升,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投资优势,研发设计不同风险等级和收益特征的差异化产品,开展不同领域、不同种类、不同期限的投资,提供丰富的配置选择和投资工具。市场机构不要扎堆跟风抢热点,应坚持差异化战略。
三是要坚持合格投资者制度,积极发现、培育、服务于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的募集必须严守合格投资者第一道防线,在此原则下,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深耕于投资者的开发、教育和服务,改善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关系。首先,要积极发现、挖掘、筛选出潜在客户,将更多家庭和高净值客户开发为可以直接投资的投资人,扩大基金募集来源。然后,要加强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想获得多大收益,就要承担多大风险,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自担、收益自享”的科学投资理念,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收益预期,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最后,基金管理人必须勤勉尽责的为投资者做好服务,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切实做到“卖者尽责”,用自身信用和专业投资能力获得投资者认可。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协会注意到有市场机构对合格投资者标准产生顾虑,暂停了对私募基金的销售,正常业务活动受到影响。在此,协会提醒大家,行业自律标准应当高于法律底线标准,公司标准应当高于行业自律标准,掌握好公司标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开展业务。现在行业的自律标准已经高于法律底线标准,协会也呼吁银行和证券公司不应当拒绝代销或发行私募基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