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随着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远海运自保公司”)和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下称“粤电自保公司”)陆续开业,我国内地的自保公司数量从2家增长为4家。
从几家自保公司2017年的经营情况来看,除了2017年11月份刚刚成立的粤电自保公司,其余3家公司都实现了盈利,并且这3家公司都在开业当年即实现盈利,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公司(下称“中石油自保公司”)和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下称“中铁自保公司”)保持着开业以来年年盈利的局面。
大型企业(集团)成立自保公司的做法越来越普遍,在近几年的经营实践中自保公司也表现出色。但也有分析指出,自保公司容易出现风险集中度较高等问题,如果大额索赔增高或者遇到巨灾,也可能使其经营带来较大波动,这是自保公司需要防范的经营风险。
仅粤电自保公司尚未盈利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除中铁自保公司尚未发布其2017年年报之外,其余3家都已经发布。从他们的经营情况来看,中石油自保公司和中铁自保公司依旧保持了开业以来年年盈利的局面,中远海运自保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份,也取得了开业当年就盈利的成绩,只有粤电自保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份,去年尚未实现盈利。
具体来看,中石油自保公司2017年保险业务收入约6.05亿元,同比增长约19%;净利润为3.64亿元,同比增长28.6%。投资收益约3.52亿元,同比增长约8.7%。赔付支出约1.39亿元,同比增长38%。业务及管理费5724.48万元,同比增长约3.5%。通过数据可见,在业务增幅较大的情况下,其业务及管理费仅小幅增长。
该公司表示,其保费全部来自中石油集团及旗下子公司,2017年保费居前五位的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船舶保险,其承保利润分别为-1382.25万元、-1774.14万元、169.39万元、679.34万元以及-725.28万元。五大险种总承保利润为-3032.94万元。
中铁自保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份,由于其尚未发布2017年年报,记者依据其偿付能力报告计算,去年其取得保险业务收入约7.84亿元,实现净利润约1.28亿元。
中远海运自保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份,当年,其取得保险业务收入约2.02亿元,投资收益7178万元,实现净利润4666万元。
2017年,其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险种包括船舶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利润分别为-574万元、-322万元、-364万元、-39万元以及-15万元。
此外,粤电自保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份,当年取得保险业务收入1009.57万元,净利润-342.5万元,经营的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船舶保险。
自保公司需防范巨灾风险
除了4家设立在我国内地的自保公司,我国还有3家自保公司设立在香港,包括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中广核保险有限公司以及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自保市场还处于萌芽阶段,从国际自保公司发展和经验来看,将有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通过自保公司来进行风险管理。
北京保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立平认为,自保公司为自己集团设计产品一定是贴近实际需要的,能解决其风险,价格也比较合适,产品适销对路,这为其刚开始能尽快盈利奠定了基础。同时从国外自保公司的发展来看,他们刚开始只为本集团内部服务,有的逐渐扩展到关联公司和社会企业,发展势头较好。
不过,自保公司经营也存在一些潜在风险。例如,中石油自保公司提到,集团公司内部保险业务具有风险较大、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如巨灾损失预测失误、保险定价不充分或再保险安排不合理,会因公司暂时性偿付能力不足,出现承保风险;大额索赔频率异常增高,准备金未按规定提取,经济、政策或技术层面出现显著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准备金风险。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大额索赔增高或者遇到巨灾,也可能使其经营带来较大波动,这是自保公司需要防范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