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000061,股吧)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用好粮食仓储设施资源,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
《意见》称,要把粮食安全意识贯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全过程,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粮食加工转化引擎作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和“滨州模式”等典型示范作用,到2020年末,初步建成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绿色生态、效益良好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粮食产业经济保持全国领先位次。粮食产业经济工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粮食优质品率、主食品工业化率显著提高;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大型粮食企业达到100家以上、超过100亿元骨干龙头粮食企业达到10家以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辐射带动力持续增强;粮食科技创新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意见》提出,促进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在保障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前提下适度发展粮食燃料乙醇,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探索开展淀粉类生物基塑料和生物降解材料试点示范。
《意见》称,用好粮食仓储设施资源。统筹利用粮食仓储设施资源,多渠道开发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为“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配送服务。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提供金融服务,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在防范风险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模式。鼓励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