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朱莹
日前,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推动的“2017嫩江大豆价格保险项目”完成赔付174.5万元。作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2017年支持的3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得到了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委和嫩江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农户参与程度提升
浙商-阳光农险团队联合推出“2017嫩江大豆价格保险项目”为黑龙江省嫩江县21户农户的1.45万吨大豆提供保障,以大商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A1801为保险标的。相较于以往的统一确定保险价格,该项目中参保农户可以根据盘面价格自行点价确定保险价格。据统计,多数农户点价确定目标价格在3900元/吨以上,农户的参与程度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其参与风险管理的能力。
在大商所的支持下,浙商团队于2015-2016年连续两年在嫩江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在2016年的试点项目中,因为模式局限,导致在出现有利于农户的市场价格时,农户无法提前了结协议,同时增加了期货公司的对冲成本。对此,2017年的项目创新性地设定了两个市场价格,农户既可以选择点价作为理赔价格,也可以选择均价作为理赔价格,农户的自主度进一步提升,农户利益的保障程度大大提高。2017年9月11日,第一位参保农户点价行权,800吨大豆获赔113元/吨,共获赔9.04万元,随后其余参保农户陆续点价行权,其中一位农户单位获赔160元/吨,其1485吨大豆现货共获赔23.76万元。截至2017年10月26日,21户参保农户均完成点价,每吨赔付达到120.3元,1.45万吨大豆共获赔174.5万元。
弥补产业政策真空区域
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大豆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对优化种植业结构、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价补分离和市场化定价也将导致价格波动加大,使农民承受更大风险,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为响应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精神,在嫩江当地持续探索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为种植大豆的农民增添价格保险渠道,降低大豆种植的市场风险,切实保障农民收益,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具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黑龙江省嫩江县政府有关领导对两年来在嫩江试点的“保险+期货”大豆价格险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嫩江是我国最大的大豆种植县,大豆年平均产量在90万吨左右,农民靠天吃饭,无论是丰收还是减产,都严重影响种植收益,丰收粮贱,减产粮少,经常出现刚脱贫又返贫的极端情况。目前,嫩江地区大豆种植基本已全部实现合作社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种植,现有机制下运行的产量保险与以价格作为保险标的的价格保险相结合,能够直接在种植生产前锁定成本。与此同时,大豆价格险能够有效的解决“粮贱伤农”的困境,保险赔付可以有效地弥补农户的实际损失,因此,价格保险受到种植户的欢迎并极具推广价值。大豆价格险通过市场化机制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种植风险,较大程度弥补了目前大豆产业政策出现的真空区域,是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补充和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试点的运行,未来极有可能引导我国大豆产业更广泛的利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