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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00388)就打击“壳股”,早前曾发表“改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联合咨询文件。港媒对此评论称,由于新增委员会架构将有更多证监会代表参与,意味着港交所在上市审批的角色被淡化,证监会在上市审批中有更大权力。在咨询文件发表后,近期屡见反对声音,其中更有来自港交所董事会的声音。 李君豪:落实改革机制不是加速审批 而是加速否决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港交所独立非执董李君豪称:“不要假设这份咨询文件,是交易所所有董事都支持……万一将来发觉有不妥时,希望能清楚我不是帮凶,不是罪魁祸首。”他强调,支持以保护投资者作出发点,但反对因权力斗争而出现新监管架构。 <
李君豪直言,香港的上市审批监管一直做得不错,没有必要作出改动。改革可能会让证监会拥有过大权力,同时让上市委员会沦为橡皮图章。即使是真要改革,可以考虑在现行的上市委员会加入约3名证监会代表(而不是咨询文件中建议的“一半”)。李君豪又指,一旦落实建议的改革机制,“不是加速批(新股上市),而是加速否决”,担心将影响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 李君豪还表示,由于内部设有职能分隔制度,故“整件事没有经过交易所董事局同意或不同意,纯粹是通知。” 至于港交所其他董事,李君豪称:“我不能代表其他董事,但我暂时未听到赞成的声音。”当被问到港交所管理层是否同样反对这次咨询,他笑指,“大家心里有数算啦,我不能代表他们。” 不过,港交所发言人对此回应称:“由于是香港联交所(港交所旗下公司)的咨询文件,因此毋须港交所董事会批准。但该文件的最终版本已提呈予港交所董事会6月份的常规会议,并请董事留意文件内容。” 港交所发言人称,目前在与证监会商讨咨询内容的过程中,港交所董事会也知悉,并可发表意见。 多年来市场诟病港交所上市审批“存在角色冲突” 多年以来,投资者对港股市场上玩“壳”的游戏见惯不怪,有的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上市后监管禁售期结束不久就卖出或逐渐减持其权益,有的公司更会同时改组管理层或改变上市业务性质。而承担上市审批职责的港交所,也备受市场诟病,被指把关不严、“存在角色冲突”。 6月3日,港交所发布《有关首次公开招股审批及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的指引》,列出新上市“壳股”7大特点,并表明若发现申请人有相关特点,将会进行重点审查,甚至行使酌情权,以不合适上市为由拒绝有关申请。 业内人士评论称,此举增加了小规模公司的上市成本。 咨询文件建议分设两个委员会 一半成员数目由证监会掌控 6月17日,香港证监会及港交所( 00388 )就有关改善上市监管架构发表联合谘询文件,建议设立“上市政策委员会”及“上市监管委员会”,分别负责监督港交所的上市科及就存在上市合适性问题作出决定。根据建议,上市政策委员会及上市监管委员会的一半成员数目由证监会掌控。 当时有记者追问为什么不直接由证监会负责上市审批,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David Graham)回应称,现行制度并没有崩坏,也一直行之有效,故无大改必要,只是应因应市场情况作出提升。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何贤通则指出,眼下急需的是以对市场影响最小的方式,让证监会及港交所有更好的合作及理顺流程,提高素质。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 “我们欢迎推行措施,加强现行规管制度的优势,通过精简决策架构提升上市程序的效率,令证监会和联交所在制订政策方面更紧密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