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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改革新经济股IPO或现井喷

时间:2017-12-21 00:02:00

本报记者 邵志媛报道

拓宽现行上市制度,在变化中不断前进,港交所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近日,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在主板上市规则中新增两个章节:一是接受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二是允许尚未盈利或者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来香港上市。此外,还将修改第二上市的相关规则,方便更多已在主要国际市场上市的公司来港进行第二上市,取消创业板发行人转往主板上市的简化转板申请程序,上调主板上市申请的预期最低市值等。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这是自24年前接纳H股上市后,香港就上市规则作出的最大改革,“相信香港有条件打破美国吸纳中国新经济企业上市的主导地位”。

由此,港交所打开了吸引创新型企业上市的通道。

理念让路市场

曾几何时,香港视同股同权为必须坚持的理念,认为它体现了市场公平和一视同仁。

不过,四年前,有一种想法开始敲打这个理念的大门。2013年9月26日晚,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发文称:“我们没有期望香港监管机构为了阿里巴巴一家公司做出改变。”这也间接宣告阿里巴巴谋求香港上市的失败。据当时投资银行估价,阿里巴巴市值高达1200亿美元,如果阿里巴巴能够在香港上市,无疑会成为港交所史上最大的IPO,然而阿里巴巴却因为自身所主张的“合伙人”方案而被拒之门外。最后,阿里巴巴“远走他乡”,前往美国上市。

虽然当时有人为香港坚守价值观而感到自豪,不过可能也正是从那时起,同股不同权开始慢慢渗透。

“同股不同权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在香港市场有过交易经验,彼时是以"AB"股形式存在。但随着市场的竞争,在同等类型投票权情况下,B股获得投票权的成本会低一些。市场开始对B股产生不信任感。这是历史的传承问题。从某种程度来说,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将是港交所为内地科技创新类企业开启的新形式。此次推行同股不同权意味着通过自我革新,将创新产业公司引领到香港市场,为市场投资人和发行人提供符合资质,以不同投票权的架构上市的方案。这也是交易所的自我革新。”西班牙侨声报首席评论员司徒正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道。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做了补充分析,他认为,港交所此次接受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的原因,一方面是港交所面临来自内地交易所的竞争,另一方面是在争取一些炙手可热的互联网、科技类公司IPO时,还要面对来自美国等发达资本国家市场的激烈竞争,阿里巴巴赴美上市便是最好例证。港交所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机制意义重大,等于为高科技、互联网等类别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扫清了一大障碍。

在安邦咨询高级研究员贺军看来,市场制度是为市场服务的,经济形势变了、市场结构变了,市场制度也应该随之而变。现在港交所改革上市规则,就可以看成是在变化的形势之下,香港在理念上为市场需求做出的让步。

多项利好蔓延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新经济、新时代,香港欢迎您!》一文中称,香港朝着上市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经过几个月的公开咨询,香港市场已经就完善上市规则、拥抱新经济达成了积极的共识,探明了市场改革的大方向。

司徒正襟认为,香港修改上市制度,为国内创新创业型企业提供了优质的上市渠道和融资手段。

“而且,从新一届发审委成立以来,对IPO的审核越来越严格,同时国内被否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目前,已经审核了61家公司的申请,其中34家获得通过,22家被否,5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为55.7%,发行与承销处于寒冬。企业不得不另外寻求其他相应的资本市场上市的机会。此时,香港推出了通过不同权的策略,意味着,市场获得了一个更加有活力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机会,能够为这些企业获得更好的融资。在此过程中也能够规避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企业出现上市堰塞湖现象。从而缩短审核周期,提高直接融资效率。”司徒正襟对记者说道。

另外,有分析认为,此次香港修改上市制度,还有引导香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图。新规定明确指出,以同股不同权方式在主板挂牌的公司,必须是“新经济”企业,谢绝地产、银行等旧经济公司。相关政策调整也为阿里、京东等美国上市公司回归提供了空间。由于第二上市可获得“祖父条款”,即可以不作架构重组,延续此前上市地的结构直接在港作第二上市。

“我坚信,这次改革完成后,我们将可以同时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从而让我们的市场变得更加多元化、更富有活力,让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更有全球竞争力。”李小加说。

通道即将开启

回看港股,据统计,过去10年在香港上市的新经济行业公司仅占香港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而纳斯达克、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的占比分别是60%、47%及14%。就全球增长最快速的部分行业而言,香港占比也很低,如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企业占比1%、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占比1%、软件服务占比9%,若剔除腾讯控股则占比只有1%。

对于此次改革,根据港交所公布的文件表示,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预期最低市值须达100亿港元,若市值低于400亿港元,须通过于上市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录得10亿港元收入的较高收入测试。未有收入公司若根据《主板规则》新增的生物科技公司适用章节申请上市,预期最低市值须达15亿港元。

港交所称,希望明年第一季就上市规则的建议修订进行正式咨询,下半年可望看到更多创新型公司来港上市。

宋清辉表示,此次香港修改上市制度,预计2018年新经济公司将涌入香港上市,能够使香港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同股不同权对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是利好,对这些公司吸引力也比较大。据我了解,处于未有收入的发展阶段而又寻求上市的公司中,大部分都是生物科技公司。

司徒正襟认为,港股改革对创业创新型企业吸引力比较大。这些企业急需资本的扶持,来拓展自己的业务类型。如何最快获得融资,是公司发展壮大的首要因素。这也是其一直看好港股经济活力的原因。

“外来VC/PE投资的科技型创业公司,在上市时大多倾向于去美国上市,因为这样可以方便外来风险投资者的顺利退出。今后如果能从香港市场方便地退出,对于VC/PE们将更加便利,同时也可以繁荣香港资本市场。目前在国内,已有为数不少的"新经济"公司在等待上市,如小米、斗鱼、蚂蚁金服、陆金所、腾讯音乐……这些"独角兽"级别的巨头,正是港交所下一步要紧盯的目标。”贺军对记者说道。

这一制度的改革,对一些希望赴港上市的双重股权企业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同时,也将为内地的初创型科技类企业提供一个更便捷的融资平台。

另外,调整上市制度对于香港资本市场未来长远发展来说十分重要。当面对纽约、伦敦、新加坡以及内地上海、深圳等交易所的竞争时,灵活而有弹性的制度,无疑是一种竞争力。对于内地资本市场的改革来说,香港股市制度改革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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