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动这一池春水的,无疑是政策的春风。
今年以来,港交所宣布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新政,其中包括建议修订《上市规则》以促进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包括尚未盈利或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就从事医药(小分子药物)、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包括诊断)生产和研发,但尚未盈利或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发行人的上市合适性提供了具体指引。
在3月22日的香港生物科技峰会上,港交所广邀了数百家企业参与,现场座无虚席。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港交所为拓宽上市机制的准备工作现已进入最后阶段。
根据港交所此前的咨询方案,拟吸引以研发为主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且上市前12个月一直从事核心产品的研发,必须拥有其核心产品相关的专利,且在建议上市前至少6个月得到至少1名资深投资者提供的相当数额的第三方投资。此外,相关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需达15亿港元。
香港市场发力争夺创新型企业资源,内地亦不遑多让。在诸多分析人士看来,药明康德的迅速过会,凸显出政策对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重视与扶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对于试点企业设定的门槛是: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红筹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和境内企业。
A股市场所设定的门槛虽然高于港股市场,但放开了对于盈利的限制。证监会明确,针对创新企业在特定发展阶段高成长、高投入、实现盈利的周期较长等特点,按照《证券法》规定的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修改《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而在此之前,如何在研发投入和盈利之间取得平衡,是诸多创新型企业所面临的难题。对此,君联资本执行董事周 表示,诸多医疗创新类企业寻求上市时会遇到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为了企业长期发展必须大量投入研发,但是这部分投入绝大部分都要进行费用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表,进而大幅影响净利润水平,导致达不到IPO标准,或者上市之后得不到合理的估值和定价,而这种情况已经在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