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市场的"老千股"问题,经过老千股败事爆破及监管机构严加打压后,摊薄小股东利益的肆虐情况近年已大为收敛;然而香港还有长期停牌"僵尸股"充斥,影响了股票市场的效率,不利香港金融中心的优质形象。
港交所(00388-HK)旗下联交所,自2017年9月向市场发出咨询文件,就加快处置这些长期停牌的"僵尸股"除牌机制,向市场征询意见。有关咨询总结刚于2018年5月25日发表,合共收到43份回应,市场普遍支持加快处置这些"僵尸股";惟联交所提出停牌18个月的主板上市公司,便要强制除牌的建议,似乎仍未取得市场普遍共识。
中国高精密度停牌长达5年
目前较瞩目的长期停牌公司,包括停牌已长达5年的中国高精密(00591-HK)和停牌3年的汉能薄膜发电(00566-HK)。而截止2018年4月底,本港停牌3个月或以上的上市公司共有65间,当中主板有60间,创业板有5间。上市公司长期停牌原因众多,包括财务出现困难,企业管治出问题,受监管机构调查或无法履行《上市规则》等等。按以往做法,这些公司需要经过3个阶段,仍未能改善达标才被除牌,期间没有时间性限制。
收回的意见书中,不少具有份量的机构如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律师公会,以至大型上市公司恒基地产(00012-HK),均提出停牌达24个月才进行强制除牌会较为适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指出,对于身陷财政困难,并为清盘官介入进行重组的上市公司,所需时间往往超过24个月。该会并提出将被除牌的发行人,要为小股东提供退出安排,让他们可以套现部份股份价值。而香港律师公会,则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该会指于2012至2016年期间50间长期停牌公司当中,有39间公司经历24个月后成功复牌,占比78%。因此24个月较能平衡市场及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不致于一无所有。
张华峰建议除牌期限两级制
立法会议员(金融服务界)张华峰则建议细分两类期限,以应付不同上市公司的情况。对于"财困、难以持续经营、没有足够业务、负资产"的停牌上市公司,给予较长的"除牌期限",介乎18至24个月,让他们有充裕时间重组债务或寻找白武士。对于"受监管或执法机构调查、未能维持足够公众流通量、未能刊发财务报告、未能澄清内幕消息等"而停牌的上市公司,建议给予较短的"除牌期限",介乎6至12个月。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则建议给予更长的停牌期限,达36个月,主要建基于2012至2016年期间50间长期停牌公司,92%相当于46间公司,能够于36个月内后牌。商会强调除牌应是最后的解决方案,这其实是对所有股东予以惩罚。假若上市公司停牌原因是因为违反上市规则等原因,交易所或证监会应针对董事或大股东加强执法。
92%停牌公司36个月内复牌
香港证券业协会更认为,除非在非常特殊情况下,联交所不应轻易对一只证券停牌,更何况是将证券除牌。若察觉发行人涉及企业欺诈、管理层舞弊、欺压小股东等违法或不当行为时,联交所应马上转介有关个案给证监会,让其行使证券条例下的法定权力,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事作出合适制裁,并尽快将有关上市公司进行清盘。
不过联交所亦有支持者。如大型机构投资者贝莱德、中信建投(国际),以及大型上市公司太古地产(01972-HK),均赞成以18个月为期限。
联交所还会再放宽吗?
除牌新规将按市场意见作轻微修订后实施,将在8月1日起生效。现时已处于长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将采取过渡的安排。若已停牌超过12个月的企业,在新例生效起计12个月内仍未能复牌,或会被除牌。香港交易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建立有效率的除牌程序,可让市场更了解除牌的过程,维持香港证券市场质素及信誉。可鼓励发行人于有需要停牌后尽快恢复股份买卖,预期发行人上市证券长时间停牌的数目及时间都会大幅减少。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市场参与者普遍均指出,长期停牌公司要找来白武士拯救重生,18个月时限确实有难度。联交所还会再放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