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日前披露关于摘牌及上市规则相关修订的咨询结果。根据新规,未来对于连续停牌18个月的证券,港交所可以对其进行摘牌。新修订《上市规则》将于8月1日生效。
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刘哲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港交所将停牌时间与摘牌挂钩,有利于加强对上市公司过长时间停牌的约束,促使上市公司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尽快复牌,保护投资者交易的权益。
港股市场上长期停牌的公司数量不少。东方财富(300059,股吧)choice数据显示,目前有32家上市公司停牌超过1000天。
港交所表示,对于8月1日生效日期前已停牌的证券发行人将可获过渡安排。已连续停牌12个月或以上的主板发行人,若未能在生效日期起计的12个月内复牌或会被摘牌。这意味着,如果在2019年8月1日前未能复牌,就可能会被摘牌。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将鼓励发行人在有需要的停牌后尽快恢复股份买卖,预计未来发行人上市证券长时间停牌的数目及时间都会大幅减少。
A股的停牌“钉子户”仍然不少。截至昨日,停牌超过200天的公司共有11家,超过500天的上市公司有4家。
刘哲表示,A股公司也存在长期停牌、恶意停牌的问题,港交所长期停牌的退市制度,对于A股加强上市公司停复牌约束提供了一个思路,但需考虑到A股的实际情况、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程度以及对于持股投资者的权利保护等问题,并不能盲目照搬。
专家认为,上市公司长期停牌,不仅降低市场交易功能、削弱市场定价功能,还会阻碍资本市场改革。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停牌制度,对上市公司长期停牌予以强制约束是很有必要的。
刘哲表示,对于A股退市制度,建议在重视财务状况的同时,将公众持股数量、交易活跃程度等市场指标纳入到退市观察指标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