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6月12日晚间,香港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凯基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凯基证券)前客户主任刘奇 (男)因没有妥善记录客户的交易指示,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8万元。
据了解,在2013年1月31日至2016年9月21日期间,刘奇 隶属于凯基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凯基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刘奇 现时隶属于财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负责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
香港证监会发现,刘奇 在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10日期间,通过流动电话或与客户在凯基证券办事处以外的地方进行会面时,收到四名客户的156项交易指示,但却没有根据《操守准则》以及依照凯基证券的内部规定,利用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有关交易指示。
根据《操守准则》第3.9段规定,持牌人应利用电话录音系统记录透过电话收取的客户交易指示。证监会极不鼓励持牌人利用流动电话收取客户交易指示。不过,若以流动电话接受交易指示的话,职员应立即致电其持牌人的电话 音系统,记 其收到交易指示的时间及有关指示的详情。只有在不能接驳到持牌人的电话 音系统的情况下才应使用其他方式(例如用人手以书面方式)将客户交易指示的详情及收到交易指示的时间记录下 。
证监会表示,在决定对刘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刘奇 承认有关缺失并感到后悔,以及他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