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玖源集团(00827.HK)公告,2017年12月8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达州玖源化工公司与大连银行成都分行就本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应于2018年11月1日偿还的贷款订立三项贷款协议。2017年12月8日,公司就发放予达州玖源化工公司的贷款的还款责任向大连银行提供担保。
2018年10月18日,玖源集团接获大连银行(a)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b)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根据提前到期通知书,因达州玖源化工公司违反贷款协议的若干条款,贷款连同应计利息于2018年10月11日到期并应予支付,且玖源集团应促使达州玖源化工公司偿还贷款及应计利息。
根据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截至2018年10月12日,倘达州玖源化工公司尚未偿还贷款及应计利息,玖源集团应无条件履行担保义务以偿还未偿还贷款及利息。
玖源集团声称,达州玖源化工公司一直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向大连银行还款,截至本公布日期,公司董事会并不知悉达州玖源化工公司有任何未能履行其於贷款协议项下责任,从而构成达州玖源化工公司违反贷款协议行为。玖源集团正在与大连银行商讨,以确定提前到期通知书所述的指称违反,并就贷款协议及担保寻求法律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玖源集团近期还曝出一些违约事件。
2018年9月27日,玖源集团发布公告称,2018年9月26日,公司董事会确认,全资附属广安玖源化工公司未能向一家勘探公司就已提供的勘探服务支付总额人民币622万元的预定付款。2018年9月19日,于勘探公司提起法律行动后,属于广安玖源化工公司的四个银行账户(不持有任何现金)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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