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郑爽妈妈也觉得要让自己去谈1.8亿片酬都不知道从哪里下嘴,要价太狠,要郑爽见好就收。
郑爽妈妈认为演员行业不好做,国家不让片酬超过5000万,主要担心超过就会被秋后算账,她认为限薪属于“玩赖”。
经过双方谈判,郑爽拍《倩女幽魂》的最终片酬是1.6亿。
另一个对话呢,是张恒和郑爽的,郑爽似乎对1.6亿还是不太满意,但随后又说道,倩女拍摄时间是3个月左右,77天,算下来一天200万,还可以了就算了。
而事实上,她日薪208万,相当于月薪一万的人工作17年,1.6亿总片酬则相当于要工作1333年。
如果说仅仅是片酬虚高,那也只能说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后面的聊天记录却触目惊心。
因为张恒这波爆料不仅波及郑爽,还牵扯到她的家人。
从张恒提供的证据看,在收片酬的时候,郑爽妈妈研究出,用四个合同,解决郑爽1.6亿片酬问题。
而原先他晒的双份合同,正是郑爽为了偷税漏税做的阴阳合同。“阳合同”是郑爽的片酬是4800万,“阴合同”则是剩下的1.12亿直接以“增资”的形式,进郑爽实际控股的上海晶焰沙科技账户。
而张恒最早晒出的流水单里的金额,也和爆料对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