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仔工作室声明
吴立群
11月19日,吴立群(捞仔)在微博晒出两张声明函,称:“为电影《影》提供的音乐都是由我本人独立完成并另外聘请演奏家重新录制的,与董颖达女士及其团队无关。”
他在声明中指出,是电影《影》团队告知其此前音乐不符合导演的创作要求,需要换人重做,因此找到其创作《影》所需全部音乐,董颖达“添加一些商业元素”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并要求董颖达女士立即停止散布不实言论,否则将采取维权行动。
据悉,11月17日,作曲家董颖达发文斥乐视侵权,称其与团队接受张艺谋委托,为电影《影》进行音乐创作,并与制片方签订作曲合同。却在工作完成后被乐视告知:因为影片公映版里没有用团队的音乐,所以不能给团队署名。但在电影上映后,团队成员们却发现电影中使用的音乐,“从旋律,和声,音乐风格和乐器的使用等等……与我们的版本极度相似甚至相同!”
18日,电影《影》出品方乐创文娱就作曲家董颖达控诉其在《影》配乐侵权一事发表声明,称董颖达团队的配乐与出品方、导演的创作理念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出品方另行聘请委托吴立群(捞仔)重新为电影创作,并使用了捞仔版本的配乐。因此,公映版电影署名的为捞仔,同时也为董颖达进行了“前期作曲”的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