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林志颖分享了一张自己的PS照片被起诉
PS照原图
林志颖(资料图)
10月18日下午,林志颖再次就4年前分享一张PS照构成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致歉。声明称:“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他还将此条微博置顶,表明自己作为公众人物更要“负起社会责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决心。
其实早在今年2月份林志颖已经就此事于微博承认疏忽,接受110万索赔,并公开道歉:“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如今已经是他第二次针对4年前的侵权行为作出忏悔和表明态度。
这种不卑不亢,勇于承担的行为获得了网友的一致好评,被赞态度好,有担当:“有担当的男人。”“态度这么好,是真的希望都尊重知识产权的,有担当。”“挺好的,勇于承认错误!加油!”(实习生昆丁/文)
林志颖原文:
致歉声明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未上诉、已生效)声明如下: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林志颖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