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电影制作人PL Tenapan称“虽然没看过《寄生虫》,但《寄生虫》确实从自己的影片中得到了灵感。不过我也为《寄生虫》这部以20年前我们写的故事为基础拍摄的电影获得奥斯卡奖感到高兴”。
在法律上,尽管电影《寄生虫》是韩国电影,而电影人PL是印度人,这宗“疑似”侵权的案件并不属于中国法律管辖,因此通过中国法律去解读《寄生虫》与《Minsara Kanna》是否存在抄袭关系似无必要。但从抄袭和模仿者的角度出发,《寄生虫》真的有可能抄袭印度电影吗?
《寄生虫》剧照,寄生在富人家的一家人
从表面上看,《Minsara Kanna》讲述的是一个男人为了争取爱情而隐瞒身份, 在富有的恋人家中当保镖的故事;而《寄生虫》则讲述一个无业游民一家在富豪家中工作的故事。在PL看来,自己电影存在一个“核心情节”,即穷人在富豪家一起工作生活的故事,因此二者存在抄袭关系。
在文学研究领域里,有一个概念叫做“母题”,也就是同一类主题、人物、故事情节反复出现在各种故事里,是类型故事里都会采取的桥段。比如对“复仇”这个母题来说,既可以有《赵氏孤儿》、也可以是《射雕英雄传》。在电影理论中,也有“类型片”的说法。比如“灵魂互换”类的电影,既可以有《辣妈辣妹》、也可以有《我身体里的那个家伙》。尽管电影在故事结构上接近,但我们并不能因为故事的结构相同,就认定这几部电影之间存在抄袭关系。
正因为很多故事的出现已经存在了大量、普遍的类型化表达,因此在认定电影存在抄袭关系的层面上,司法上采取的做法往往类似我们在学生时代学习课文的方式,即从电影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否存在基本雷同的电影画面、相似桥段、在设置矛盾冲突中的先后顺序等方式进行综合认定。
因此,当我们在说电影抄袭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故事在具体的某几个连续画面、情节设置上存在抄袭关系,而不能像PL指出的,《寄生虫》抄袭了他电影里的“核心情节”,甚至进一步说,即便是《寄生虫》的编剧真的从电影《Minsara Kanna》中获得了创作灵感,但只要他讲述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也是不构成抄袭的。
当然,我们与其说《寄生虫》抄袭,不如合理怀疑制片人PL背后的意图。毕竟在司法活动中,很多时候起诉双方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借题发挥可能才是PL的真正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