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于30日公布雷洋尸检鉴定意见,称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该院现已报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对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
自5月13日“雷洋案”启动尸检程序以来,雷洋的尸检结果广受社会关注。6月30日,据北京检方最新通报信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于当日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对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审查,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文证审查,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侦查,结合侦查工作依法判断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和责任轻重。
检方通报称,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办案实际需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已报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变更强制措施,对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
今年5月7日21时许,供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的雷洋离家后失联,次日凌晨被告知死亡。其亲友在网帖中对其死因及警方的处置表示质疑,引发舆论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