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于立霄)因为妻子没做午饭,86岁的孙某便大发脾气,用拐棍将一起生活50余年的83岁妻子郭某殴打致死。记者7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孙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6年7月8日13时许,孙某在家中因琐事与妻子郭某发生争执,冲突中孙某持拐棍多次击打郭某头、面部、肩部及四肢,导致郭某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孙某试图利用收音机的电线自杀未遂,其行为被家人发现后报警。民警到案发地后,当场对孙某进行讯问,孙某供认不讳。
起诉书显示,孙某是文盲、农民。他与郭某是再婚,郭女士与前夫育有三名子女,与孙某育有三名子女。案发前约一年,孙某因摔伤胯骨一直在家卧床休养,期间由老伴郭某照顾其日常生活。
因被告人孙某年事已高,且身体状况不佳,此案曾于今年2月9日在孙某所居住的北京市延庆区一家养老院内开庭审理。孙某坐着轮椅被推进法庭,并当庭表示认罪。
孙某庭审时说:“以前我俩关系挺好,后来我腿摔坏了,她对我就不好了。那天她不给我做饭,我很生气,就抄起身边的拐棍打了过去,没想到结果会这样。”孙某强调:“我真的不是故意打死老伴的。”
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追究孙某刑事责任,由于孙某实施故意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照刑法第17条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孙某的辩护人也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孙某实施犯罪时已满75周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考虑本案确为家庭矛盾所引发,被害人的子女亦对孙某表示谅解,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对孙某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