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本报刊登文章反映,有人在怀柔区龙山东路2号院2号楼楼顶,私自搭建数百平方米的玻璃顶棚。附近居民都认为玻璃顶棚为违建,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查处。文章引起怀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责成怀柔区查违办、龙山街道办事处尽快核实情况,部署整改。
近日,怀柔区政府办在给本报的回复中说,经查,2014年前后,龙山东路2号院1、2号楼的5层、共计6户居民占用新悦百货楼的楼顶搭建玻璃房、花架等违法建设,共计800余平方米。使用中存在高空坠物、盗窃、雨水倒灌等安全隐患。后经怀柔区规划国土分局认定,楼顶上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
经龙山街道办事处等多次入户告知与协商,私搭违建的6户业主同意,由第三方公司协助拆除。随后,龙山街道办、区规划国土分局、区查违办等单位研究制定了拆除方案,并于今年6月14日开始实施违建拆除行动,至6月25日,龙山东路2号院1、2号楼楼顶的违法建设主体拆除完毕,并已完成所有垃圾的清理和清运,恢复了楼顶的整洁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