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报到机制,在西城区有了新做法。近日出台的《西城区关于落实街巷长制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街巷长可统筹部门力量,实现胡同、社区层面的“小微执法”,让街巷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西城区在全市首个出台了落实街巷长制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对于西城区街巷长的组织体系、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监督考评机制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作为文件中的亮点,“小微执法”是今年以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在胡同街巷治理中的进一步延伸。其具体做法是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到街巷院落,由街巷长组织社区层面的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堆物堆料、乱停车、地桩地锁等群众反映强烈、执法程序简单的环境问题。“通过‘小微执法’精、准、快的优势,形成对传统执法的有益补充,实现背街小巷环境问题的全面监管、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西城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小微执法”写入文件之前,西城区部分街道已经有了这样的实践。大栅栏街道厂甸胡同的小煤棚治理就是其中一例。厂甸胡同在“开墙打洞”封堵治理后不久,就有胡同6号院居民马明向街巷长反映:自家门口正对面有个私搭乱建的小煤棚,长期存放各种废旧物品,夏天味道刺鼻,严重影响生活环境和街巷出行。街巷长当天就下到院落,与马明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召开街巷理事会就调查约谈情况进行通报,紧接着就协调街道城建科、城管队、房管所等部门,次日对小煤棚进行拆除。居民反映的堆物堆料问题两天时间就彻底解决。
这种反应灵活、处置迅速的“小微执法”机制将在西城全区的街巷治理中推广实施。街巷长牵头,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第一时间解决居民反映的各种环境问题,改变了过去得先向街道领导汇报以及和各部门沟通的模式,缩短了执法流程。
除了“小微执法”,西城区此次出台的落实街巷长制的实施意见中,还对街巷长的选拔任用条件提出了本区的要求,包括:要由综合能力强、基本素质高的街道干部担任街巷长,且每名街巷长任期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一条街巷任命一名街巷长,多条街巷可任命为同一街巷长;连续担任街巷长两年及以上,街巷长年度工作考评合格的,可视同为一个同级岗位工作经历。此外,区属机关公务员也可报名担任街巷长,接受街道的管理。
这份意见还明确了街巷长的职责,即主要承担知情、监督、处置、评价等四方面职责。具体职责共计10项,如:必须熟悉责任街巷基本信息的四至范围、历史背景、环境现状、经营业态、人口、商户、驻区单位等,还要掌握其他执法部门的人员状况;必须知晓责任街巷内,环境整治提升进度及影响街巷市容景观、环境秩序的问题情况。比如出现违法建设、“开墙打洞”、架空线、堆物堆料、规范停车、占道经营、新增便民设施等这些问题,都要及时掌握,出现问题及时解决;要经常对责任街巷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解决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综合执法部门的履职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每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反馈至街道街巷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