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组委近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首批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标志公告申请。此次提交的标志包括14件奥林匹克标志和4件残奥会标志,其中包括两个会徽的名称。
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洪波表示,提交标志公告后,北京冬奥组委将行使标志权利人的权利,在充分开发、利用和维护相关标志品牌价值的同时,对发现的各种侵犯标志专有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介绍,在涉奥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特别是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侵犯奥品匹克标志行为的打击,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提供法律保障。
据悉,在提交首批奥林匹克标志和残奥会标志公告申请以后,随着筹办工作的开展,北京冬奥组委将继续开发新的品牌。吉祥物方案确定后,将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来提交申请。此外,冬奥组委还将陆续提交口号、火炬、会歌等方面的标志公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