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市疏解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如何消纳成了难题。日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出台《关于在“留白增绿”绿化工程建设中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在绿化工程中合理使用建筑垃圾,建设集约型园林。
疏解整治行动拆除了不少违建,在很多计划实施“留白增绿”的地块,因为有大量的砖块、混凝土、渣土、金属管道等建筑废弃物堆积,大大延后了绿化施工队伍的进场时间。
市园林绿化局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在对建筑垃圾细化分类的基础上,做到就地循环利用。所谓细化分类就是把各种材质混合堆积在一起的建筑垃圾,分离为砖石、块状混凝土、木头、金属、玻璃、塑料等,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使用。如整块砖石、块状混凝土可以直接用于步道、停车场、休闲广场等铺装或砌筑管理用房;碎砖头、混凝土块可在雨水花园中使用;木头、塑料等可用于木栈道、园林装饰,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资源化回收利用。
必要时可使用建筑垃圾专用破碎机或移动破碎站,对建筑垃圾中的大块混凝土、废砖等物质进行破碎,破碎后的骨料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可用于打混凝土和铺木栈道的垫层;也可用于铺装作业道、园路、休闲广场、雨水花园、停车场,组装景观小品等等。另外还可以结合设计方案,在小范围试点,保持建筑垃圾原状,用攀缘植物覆盖建筑垃圾,形成局部小的景观,点缀整体景观。
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还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细则进行了规定。包括禁止使用被污染的建筑垃圾;禁止将建筑垃圾简单破碎后,和土壤混合作为种植土来使用;禁止在建筑垃圾上直接覆土绿化;采用建筑垃圾进行绿地中的微地形堆山处理时,其上层的覆土厚度不得低于1米,如有种植大树的地段,覆土厚度不得低于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