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率先确立建成一流本科教育目标,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对教师科研的评价不唯头衔、资历、论文作为评价依据,而是突出学术贡献和影响力。
指导意见提出,应把一流本科教育建设作为“双一流”建设的基础任务,率先确立建成一流本科教育目标,强化本科教育基础地位,加快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建成一批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高校要不断增强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国家急需紧缺人才的能力;加强对各类需求的针对性研究、科学性预测和系统性把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完善以社会需求和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要推进高层次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需求调整培养规模,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同时,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探索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点科技创新基地等相衔接的新路径。
意见提出,今后要适度扩大高校自主设置学科权限,完善多元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适度提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同时,要以“双一流”建设学科为核心,以优势特色学科为主体,以相关学科为支撑,整合相关传统学科资源,在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精准引进活跃于国际学术前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坚决杜绝片面抢挖“帽子”人才等短期行为;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突出教学一线需求,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专任教师学术休假制度;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来源:北京晚报 实习记者:李祺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