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通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未审庭”)成立五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过去五年辖区内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情况。据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长军介绍,该院未审庭自2013年5月成立至2017年12月以来,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1710件。
17岁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年龄
据介绍,近五年来通州法院未审庭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114件,涉及被告人数144名;受理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受侵犯刑事案件(包括被告人成年与未成年)共计111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数127名。从数量上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整体下降,但仍有起伏。
就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而言,经调研,其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33%、24.3%;其次是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另有部分案件涉及敲诈勒索罪、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迫卖淫罪、强制侮辱罪、招摇撞骗罪。
从年龄上看,未成年被告人以16岁至17岁的未成年人为主,尤其集中在17岁。全部案件中,17岁的被告人共87人,占比60.4%。从文化程度上看,未成年被告人多数文化程度偏低。全部案件中,大专以上学历被告人占比仅5.6%,绝大多数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
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性侵犯罪
而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性侵犯罪。全部案件中,强奸案件36件,猥亵儿童案件25件、强制猥亵、侮辱案件9件,容留、介绍、强迫卖淫案件4件,共计74件,占比高达66.7%。
通州法院调研发现,此类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以女性为主,127名被害人中,女性91人,占71.7%;男性36人,占28.3%。未成年女性被害人集中在性侵类及抢劫类案件。未成年男性被害人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盗窃类案件。近年来,男性儿童亦成为性侵类案件的犯罪对象。
多数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均存在一定的身份关系。全部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系陌生人的,仅占比41.8%。相比之下,同事、同学、邻居,甚至师生、父母等“熟人”,反而更有可能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
法院提醒遇到侵害要及时报警
通州法院未审庭调研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就刑事案件而言,既有被害人个人方面的原因,例如财物外露、网络交友、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等致被害,也有因未及时采取正当救济途径放纵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等;但家庭、学校等外界原因也不可忽视,很多时候监护人疏于防范、管教,法律意识淡薄、在被监护人受到侵害后不愿报案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不法分子继续实施犯罪。
针对未成年人受犯罪侵害问题,通州法院提醒: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谨慎交友,增强化解纠纷的能力,在已经遭受侵害的情况下及时报警,避免再次受害;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子女加强自我保护,在发现未成年子女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及时报案,同时,帮助未成年子女克服被害后的心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