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尹力)过去两年间,北京市检察机关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行政公益诉讼11件,督促关停、整治污染环境企业70余家,收回国有财产上千万元。记者27日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获悉上述数据。
当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在会上作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主要涉及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间检察机关的相关情况。
据敬大力介绍,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监督工作专门化、专业化发展;优化监督工作格局,遵循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适当分离原则;建立多层次监督组织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等专业化办案组,完善专家咨询支持体系。
报告表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创新监督工作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对重大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管理,明确130余种诉讼违法立案标准;健全诉讼违法查处机制,详细梳理580余种执法司法机关诉讼违法情形;探索监督决定宣告、跟踪、反馈“三步法”,以此确保监督意见得到有效落实;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坚持查深查透各类诉讼违法。
同时,北京市检察机关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4个实施方案,全面履行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切实履行保护公益的时代新使命,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行政公益诉讼11件,挽回、恢复各类土地720余亩,督促关停、整治污染环境企业70余家,收回国有财产1000余万元。
报告提到,为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北京市检察机关首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机制。两年来,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8人、撤案298人,同比分别增长50%、86%;共提出刑事抗诉177件,同比增长92%,法院改判65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60.2%;共监督纠正不正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66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442人,被采纳1206人,同比上升179.8%。
根据报告,北京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等单位建立“检察+环保”“检察+水务”等长效机制。针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运用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办理该类案件202件,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95.5%。
当日,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该报告提出建议。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红表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与新形势下民众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对现有法律监督制度的落实仍需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监督的广度、深度及精准度还有待提升;在推进新增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方面的专业化和宣传力度有待提升;部分检察人员法律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对此,委员会建议,检察机关要坚持宪法定位,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明确监督目标,牢固树立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适应改革,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