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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利用将纳入中小学教育

时间:2018-10-1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上午,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对意见进行解读。刘玉珠介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中央政策文件。

完善中小学生

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

刘玉珠介绍,我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以及数量众多的民间收藏文物,全国博物馆5000余家。意见的总体目标指出,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领域社会参与活力不断焕发。

意见指出,要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完善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同时,将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推进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加快长征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馆藏革命文物征集和保护,建设革命文物数据库。

向文物安全事故多发地区

派驻督察专员

意见提出,要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试行向文物安全形势严峻、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多发地区派驻文物督察专员,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强化省级文物部门督察职责。落实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

同时,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完善常态化的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

意见明确,将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应充分考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需要。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强化考古项目监管,开展考古出土文物移交专项行动。

依法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

财产权确权

意见对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提出了具体举措:分类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赋予博物馆更大办馆自主权。发展智慧博物馆,打造博物馆网络矩阵。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

在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关于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建立全国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系统,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文物鉴定机构发展,多层次开展文物鉴定服务。适时扩大享受文物进口免税政策的文物收藏单位名单,促进海外文物回流。

此外,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本报记者 孙乐琪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孙乐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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