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便利店迎来发展新契机。10月18日,北京市商务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19条新措施。新措施从拓展便利店发展空间、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改革经营许可等多方面推出创新举措,同时细化了便利店配置标准,要求居住项目规划按每千人10平方米到20平方米预留便利店业态空间。北京市将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达到6000家以上,每个社区原则上配备两家连锁便利店,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
闲置锅炉房奶站均可利用
目前,多数便利店建于街边或写字楼中,今后,便利店选址范围进一步拓宽。根据新发布的措施,本市将利用疏解整治腾退出的空间资源,引进连锁品牌便利店经营。社区有一些此前规划其他用途的空间,如原锅炉房、煤场、煤气站、奶站等,今后也可设置便利店等便民服务设施。
此外,开放公共服务单位所属空间资源,在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公园、地铁、科技园区等单位引入品牌连锁便利店。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园、学校等单位很少有规划为商业用途的设施空间,因此连锁便利店较少,今后将逐步改进准入登记。
建便利店的同时,商品仓储物流问题也需要解决。本市将编制实施全市物流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将便利店仓储物流设施空间需求纳入“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园区)+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物流体系,统筹考虑,支持连锁便利店企业采用专业化第三方物流服务,实施共同配送、统一配送。
在北京市新增行业禁限目录中,新建和扩建为连锁便利店等企业提供主食、副食、调料等配送的中央厨房和食品制造被排除在食品制造业管理措施之外,不予禁限。这意味着,便利店无需将中央厨房建设在偏远郊区,这将丰富便利店搭载食品的品种,保持价格优势。
可搭售图书音像常用药品
不少市民都希望能在24小时便利店买到常用药,此次新推出的措施放开了便利店在药品经营上的限制。今后,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市食药监局将出台具体的药品目录,便利店可售的主要是常用药。
在便利店搭载零售图书、音像制品及报刊等业务方面,内资便利店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资质搭售出版物,外资便利店可在店内开辟空间,以和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企业合作经营的方式销售出版物。
食品经营方面,对连锁便利店企业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为原料,由密闭式自动化设备完成制作、销售等后续工序的咖啡、豆浆等饮品项目,按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项目进行许可,无需标注为自制饮品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新兴的厢式便利店、智能货柜也得到了认可。市商务委将制定实施《关于利用厢式智能便利设施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区在便民服务设施空间条件不足的社区内,设置符合规范的厢式智能便利设施,同时鼓励厢式智能便利设施搭载蔬菜零售、早餐等服务功能,允许便利店内设置就餐区域。
提供便民服务可获租金补助
北京市将对便利店加大资金支持,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商业流通发展资金按总投资的50%,总体不超过500万元金额给予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按总投资的30%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此外,如果连锁便利店新开的门店搭载了早餐、蔬菜零售、针头线脑等基本便民服务,可对门店给予租金补助。
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注册审批流程,完善生活性服务业“一区一照”登记注册办法,采取“一区一照”模式的连锁便利店,可以一次申请多个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同时,进一步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手续,将便利店企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审核时长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通过简化经营范围增项手续,支持便利店搭载简餐销售、代收洗衣、代扣代缴、代收代发等综合便民服务项目。
此外,对300平方米(含)以下的便利店,不再进行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是为了缩短便利店开店前的审核时间,消防检查将重点在日常经营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