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新闻11月2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民政局公布《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明年起,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车、逛公园等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北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北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养老服务发展32项重点任务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在今天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北京老年人口数量持续攀升,尤其是老年人口的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增多,这让老年人照顾服务呈现需求大、多层次、多样化等新特点。
他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养老体系,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老年人福利优待政策扩面提标、养老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营造等为切入点,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北京养老服务发展的32项重点任务。
完善北京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
北京市从2008年开始,为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高龄老人医疗补助等,在养老金之外给老年人多一层的养老保障和福利待遇。但10年来,福利待遇水平一直未做相应调整,而且当前的老年人津贴、补贴、补助政策也存在碎片化问题。
李红兵表示,为体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理念,有效缓解老年人生活照料困难,《实施意见》提出,将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高龄老人医疗补助整合为高龄津贴制度,增设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与困难老年人慰问补贴一起,构成北京市全新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同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度扩大普惠型津贴范围,适当提高保障型补贴待遇标准。
具体实施办法正由北京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届时将另行公布。
扩大社会优待服务范围
《实施意见》提出,享受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车、逛公园等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北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北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李红兵表示,就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公共交通、公园管理、财政补贴压力和代际不同认识,该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等部门开展了政策风险评估,并通过召开社会公众座谈会、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听取了社会公众意见,形成了政策评估报告,报请了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
该项政策拟于2019年正式实施。
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居家养老是北京市绝大多数老年人,在绝大多数时间,所面临的主要养老形态,社会关注聚焦这个领域。
为了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支持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家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举措。比如,提出建立老年人监护服务制度。为落实《民法总则》关于监护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今年起,政府正积极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工作试点。目前,相关政策文件正处于审议阶段。
另外,提出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探索通过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条例的形式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支持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
据了解,山西、重庆、黑龙江、河南、湖北、福建、广西、海南等省市,已经建立了此项制度。北京下一步将深入调研,积极推动建立实施家庭护理假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先后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养老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李红兵表示,北京将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长计议留出可持续使用的公共空间。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加快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发展。
他透露,该局已经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该政策拟综合考虑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信用状况、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4个维度,对养老机构实行差异化补贴。目前,该文件处于按程序制发阶段。
此外,将推进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产业协作,制定实施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异地养老交通补贴、“北京通”系列卡跨省市结算等协同发展措施等。
李红兵指出,《实施意见》部分政策或项目已经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将会尽快制定并公布配套政策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