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等五类人,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获北京市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参与冬奥会等重大活动可破格晋升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破格报考或认定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直接参与2019年北京世园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运行保障工作的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破格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对为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获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荣誉奖项,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等。
高技能人才工资增幅不低于管理层
根据意见,企业可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可自主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同时,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以及试行股权制、期权制等激励方式,促进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长期稳定提高。
国家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可享受工作津贴。此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意见还提出,市高精尖产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引进。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选手及其教练组组长、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奖选手,可按规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调随迁。
此外,意见鼓励各区、行业企业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和发放购(租)房补贴等方式,解决高技能人才住房问题。
鼓励高校选优秀高技能人才为特聘教授
高技能人才的发展渠道也将得到拓宽。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意见鼓励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作为特聘教授,并采取协议工资兑现待遇。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评为正高级职称。在京工作的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者及其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教练组组长,可破格评为高级职称。
意见提出,要着力为城市运行和重大项目提供技能人才保障,保障节能环保、公共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技能人才供给。此外,加大专项政策支持力度,为2019年北京世园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培养技能人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南部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五类可直接引进的人才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获奖选手及其教练组组长
●国家和市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奖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