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红包落到实处?昨天税务总局召开的“落实减税降费”发布会披露,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新一轮的政策有何特点?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总结为“三扩大”和“三加力”。
“三扩大”是指通过放宽标准,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比如,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将年应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
“三加力”是指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将现行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个税种和两项附加。同时,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政策和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据统计,这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惠及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
如何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更好地落地生根?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提出了“三个无需”,即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同时,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做到自动识别、自动计算和自动成表,自动计算出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并生成纳税申报表。
于耀财还提到,在地方税减征方面,考虑到各地出台政策的时间不一,且可追溯至1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