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 于立霄)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裁定受理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申请中国航空机载设备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据悉,该案是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破产案件。
机载设备公司成立于1989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1466万元(人民币,下同),股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床设备、家用电器等产品的开发、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据审查了解,该公司设立后,因资金链断裂进入亏损运营状态,于2010年前后停止经营,目前无核心技术产品,无生产及竞争能力,经营模式严重滞后于市场发展需求。
经初步统计,该公司对外负债达6178万元,被多家法院强制执行,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债权人青云航空仪表公司在债权长期得不到清偿的情况下,向北京破产法庭申请对机载设备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北京破产法庭收到申请后组成五人合议庭,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马立娜亲自担任审判长。在受理审查期间,合议庭对机载设备公司的破产原因、案件背景、企业现状、行业发展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和了解,对国有企业历史遗留债务,尤其是金融债务及风险链条进行了重点研判,并详细了解职工安置等涉民生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运营价值、债务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本案受理后,在保障案件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议庭将引导各方适用快审机制,助力国企资产加速整合,有效压缩企业管理层级,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北京破产法庭于今年1月30日揭牌成立,是继深圳之后国内成立的第二家破产法庭,主要审理公司强制清算、企业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