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武汉大学等在《自然》子刊《自然·气候变化》合作发表最新研究成果“中国早期碳市场企业排放报告一致性”。研究表明,从2012年到2015年,北京碳市场初期纳入的400余家单位的自报数据与经过第三方核查CO2(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差距从平均17%降至平均4%,单位自编排放报告中的错误数量从平均3.7条降至平均1.9条,北京碳市场中各单位的碳核算和报告能力有所提高。
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是我国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做的庄严承诺。碳市场是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碳的重要政策工具,能够有效降低减排成本并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切实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从2011年起,我国在北京等7个省市启动了地方碳交易试点工作。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治理大气污染,2014年5月,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北京碳交易市场的规则。
此前,清华大学核研院张希良带领能源管理与气候政策团队承担北京市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关键制度的研究设计任务。
“中国早期碳市场企业排放报告一致性”研究以在北京和湖北开展的两个碳市场试点为对象,比较分析了参与碳市场的单位自报数据与经过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证实的CO2排放数据,就支撑碳市场运行的企业CO2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发现,单位自报数据和核查数据之间的差距在碳市场政策实施几年后有显著的下降。例如,北京碳市场初期纳入的400余家单位,相关差距从2012年的平均17%下降到2014年和2015年的平均4%。研究还发现,从2012年到2015年,北京碳市场中每家单位自行编制的排放报告中的错误数量从平均3.7条降至平均1.9条,且因疏忽大意和对碳市场规则理解有误而产生的误报情况大幅减少。
该研究还利用计量经济学模型进行了多项检验,并未发现有任何证据表明在数据报告和核查过程中存在单位故意误报或与核查机构共谋的情况。研究认为,数据报告与核查机制的有效运行使各单位的碳核算和报告能力有所提高。
生态环境部官方消息显示,去年12月10日,在生态环境部、世界银行等联合主办的“中国角”碳市场边会活动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透露,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地方碳交易试点7个试点省份的碳排放配额成交量达2.6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约6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