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发改委下发通知,将启动2019年“双随机”节能监察工作。如发现不符合北京市节能生产的企业,最高将被开出50万元罚单。
2019年十大专项节能监察,如2月至12月期间将开展的“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情况专项监察”,监察数量约达10家。市发改委将根据《节能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进行监察,“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企业,将被要求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另一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专项监察”,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专项的监察数量,将根据公布的201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进行确定。对未按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或者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不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