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已于2019年4月12日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具体来说,文件提出了十四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三大问题。
一是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督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常规服务收费“能减尽减”,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力争2019年完成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前一年下降0.9个百分点的目标。
二是推动线上申请与审批。推动系统自动授信、实时审批、即时到账、全流程“不落地”等线上贷款模式,实现银行贷款“最多跑一次”。
三是建立贷款客户“白名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续使用贷款资金。循环贷款模式下,企业可以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贷款额度。
四是实现银行机构“两增”目标。加强对北京地区内法人银行机构的考核,保证2019年总体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五是建立金融信贷对小微企业的容错机制。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出容忍度标准的金融机构和分支机构,在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行为的前提下,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免予追责。
六是设立市级融资担保平台。成立市融资担保集团并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
七是强化无还本续贷机制。北京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要至少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对经营可持续、发展有前景、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的小微企业,不停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八是启动“畅融工程”。每周、每月、每季度开展不同频次、不同类型、不同专题的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诉求、续贷需求。
九是推动信用信息体系“全覆盖”。通过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社会商业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金融科技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估和风险预警等数据风控服务,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体系。
十是建立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机制。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提高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考核分值权重,将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评优及提拔任用挂钩,推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敢贷、愿贷”的积极性。
十一是推动在京建立“金融法院”。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审判体系。开展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十二是推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与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合并,全国首推“动产担保登记系统试点”。十三是设立区级快捷贷款服务中心。十四是设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动设立北京第二家不良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重点针对科技创新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不良资产的处置,开展不良资产剥离、股权质押、存量资产变现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