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正式批准赞皇县等1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兴隆县等3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通知指出,按照《河北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承德县、滦平县、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家口市万全区、张家口市宣化区、涞水县、曲阳县、顺平县、唐县、武强县、广宗县、新河县、巨鹿县、临城县、大名县等1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兴隆县、故城县、涿鹿县等3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现批准退出。
上述21个县(区)退出后,将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