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30日电 (记者 刘文曦)北京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1107亿元(人民币,下同),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30日审议通过北京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批准,北京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11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2亿元,专项债务975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
报告指出,新增债券将突出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新机场、副中心建设、“三城一区”建设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近年来,北京市围绕“强监管、控风险、促发展”这条主线,加强政府债务项目、预算、发行、使用、风险等方面管理工作,努力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根据报告,2015年至2018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785亿元,其中2018年发行566亿元,平均发行利率3.36%,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补齐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18年末,北京市政府债务余额4248.89亿元,比上年增长9.6%,远低于当年国家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总体看,北京市政府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此次预算调整后,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由5050.38亿元调整至5148.5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381.37亿元调整到2350.62亿元。调整后市级预算收支平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