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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谈电子停车改革:收费标准没有调整

时间:2019-07-01

2019年1月1日起,北京东城、西城和通州三个区率先实施道路停车改革。

中新网北京新闻6月24日电 (记者 杜燕)今年1月1日起,北京东城、西城和通州三个区率先实施道路停车改革,1.38万个白实线道路停车位全部实现电子收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今天,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容军就收费标准等问题答疑解惑,指出现行收费标准是2011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按照三类地区差别化收费,至今没有调整。

强调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

容军表示,东城、西城和通州三个区实施电子收费的道路停车秩序明显改善,现场议价、黑收费、乱收费现象基本杜绝,“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理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他透露,北京市三分之一以上车辆体验了电子收费服务。据统计,截至目前,在核心区和副中心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241.3万辆(其中本地号牌车辆210.2万辆),在三个区电子收费道路停放过的车辆超过了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三分之一,约为40%。

“北京交通”APP作为线上缴费渠道,累计注册用户已达163.8万人,占三个区已服务车辆的68%,已绑定车牌的99.8万辆,占服务车辆的41%。

截至目前,三个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累计停放车次1040万次,产生计费的订单512万次,不满一个计时单位的停放529万次。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停车为临时停靠,不用缴费。

容军表示,按照北京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满一个计时单位(白天15分钟,夜间2小时)不收费,即白天(7:00至19:00)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夜间(19:00至次日7:00)停车不足2小时不收费,方便停车人临时停靠。

1月1日以来,三个区的交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现场处罚、贴条、科技执法等多种方式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共查处违法停车60.4万起,拖移违法机动车6744辆,处罚量比去年同期增加7%,有力支撑了停车改革的顺利推进。

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从2011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实施电子停车改革后停车价格到底有没有上涨?为什么我感觉停车费高了?对此,容军表示,北京市道路停车收费价格标准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现行标准是2011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按照三类地区差别化收费,至今没有调整。

他称,部分停车人感觉改革后停车费涨价了,可能是因为以往停车管理企业经营性收费不够规范,有议价行为,而改革后道路停车收费改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额上缴区级财政,采取电子收费,一律取消现场人工收费,基本杜绝了黑收费、乱收费、议价等问题。

他强调,按照收费价格标准,每满一个计时单位才收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以小型车为例,白天时段(7时至19时),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鼓励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夜间时段(19时至次日7时),停车不足2小时不收费,为居住停车提供便利。

他特别指出,晚19:00到次日早7:00,小型车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统一为每2小时1元,停满12个小时最高收费6元。“不论是否取得了居住停车认证,夜间道路停车都是这个价格。”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在东城、西城和通州区实施电子收费的道路,19:00后入场且次日早7:00前离场的累计160.5万车次,其中不满2个小时免费停放的144.3万次,产生计费的订单16.2万次,平均每次停车费用不足6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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