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 于立霄)朴某和安某向袁某购买毒品后,用奶粉罐装满近973.31克毒品从广州运至北京一案,2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袁某犯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朴某和安某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5年。
朴某是国家某乐团首席小号手、某艺术中心外聘教师,因吸毒结识安某的男友,并根据其要求和安某从广州运毒进京。
2018年8月15日,朴某、安某共同乘坐飞机抵达广州,并在袁某的安排下,向毒品上线梁某等人支付毒资13.9万元(人民币,下同),朴某另行支付袁某交通费及酬劳等共计人民币1.7万元。8月18日,朴某、安某携带上述毒品自广州乘坐飞机抵达北京,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站厅被警方当场控制。
警方从安某随身携带的拉杆箱中起获藏匿于奶粉罐中的毒品甲基苯丙胺973.31克。后在朴某协助下,警方于2018年9月4日在福建省柘荣县将袁某控制,并从其手提包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25.29克。
北京市三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贩卖并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而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而被告人安某、朴某共同非法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均应依法惩处。故作出以上判决。
北京市三中院提供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该院刑一庭共审结涉毒品犯罪刑事案件356件,判处犯罪分子449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死缓和死刑的共有43人。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数量最多,共审结276件,占全部涉毒品犯罪案件的77.53%。(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