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3日讯 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发布的京商罚字[2017]第06088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百福来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被处以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5月17日,北京市商务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北京百福来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北京百福来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北京百福来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决定对北京百福来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百福来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注经营孙大嫩酸浆豆腐的餐饮连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