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8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日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显示,10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呈波折下降趋势,90%以上为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及性犯罪;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性侵类犯罪的受害人数占到一半以上。
2009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在原少年刑事合议庭的基础上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减刑、假释案件。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自成立以来,10年来受理各类未成年案件共计4175件,其中民事一、二审案件2071件,占全部案件的49.6%;刑事一、二审及减刑假释(含成年罪犯)案件2087件,占全部案件的50%;行政一、二审案件17件,占全部案件的0.4%。
白皮书显示,10年来,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数量呈现先上升、后平稳的趋势,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侵权纠纷及未成年人为当事人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累计占全部民事案件的87.8%。
在校园伤害案件方面,10年来,北京市一中院共审理此类案件167件。其中60%以上的伤害事故发生于在校学生之间,50%以上的伤害发生在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学校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被判决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占比超过三成。
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遭受性侵类犯罪人数占全部未成年被害人总人数的52.3%;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件中受侵害的占全部未成年被害人总人数的32.4%;因抢劫、盗窃犯罪而受财产损失的占4.2%。(完)